2024年6月,文某在網絡上實名舉報其前公公徐某,涉及農發行湖北省分行下屬機構隨州市分行員工。農發行湖北省分行黨委高度重視,并由紀委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
關于舉報中提到的“徐某在武漢市購買1套千萬元別墅”的問題,經調查,該房產是徐某于2014年以534.2萬元在武漢市購買的商品房(復式)。其中,首付款166.2萬元為家庭自有資金,剩余部分通過銀行按揭貸款支付,目前尚欠貸款305萬元。此外,舉報中提到的“徐某持有漢鄂、漢蔡高速公路股權”問題,經查證,該股權是徐某2010年間接繼承其近親屬遺產所得。未發現徐某取得這些資產存在違紀違法行為,也未發現其家庭巨額財產來自不明的問題。
進一步調查發現,徐某2010年間接繼承其近親屬持有的高速公路公司股份后,一直未向組織報告;2008年至2016年間,他違規以個人名義對外開展民間借貸活動;2013年至2015年間,他還違規參與某民營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活動并獲取報酬。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農發行湖北省分行紀委給予徐某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降低其退休待遇,并追繳其違紀所得。
農發行湖北省分行表示將持續加強對員工的教育管理,并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和監督。目前,該行曾發布通報稱,正在調查核實文某對徐某的舉報,一旦查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如涉嫌職務違法,將移交監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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