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共享電單車的未來成為關注焦點。該規定禁止投放未懸掛本市登記號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記者調查發現,在廣州黃埔區,近千輛共享電單車被收繳并堆積在一起,其中部分車輛未懸掛牌照或為異地牌照。盡管多次受到處罰且車輛被收繳,但由于共享電單車盈利較好、成本回收快且市場空間大,運營商仍然頻繁違規投放。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一線城市在管理共享電單車方面面臨諸多挑戰,既要維護城市形象和公交運營秩序,又要滿足市民需求。未來,廣州的共享電單車是否能在新規下實現規范化管理,還是繼續陷入清理與違規投放的循環,尚需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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