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安徽蚌埠的張女士反映,她在五歲時遭遇車禍導致左眼失明和左耳失聰。最近她想申請殘疾人證,以便能在招收殘疾人的工廠找到工作,但工作人員告訴她,她的情況不符合辦理殘疾證的標準。
懷遠縣殘疾人聯合會解釋說,依據《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如果僅有一只眼睛失明或低視力而另一只眼睛視力達到或優于0.3,則不屬于視力殘疾范圍。耳朵的情況也類似,因此無法為張女士辦理殘疾證。
張女士目前因家暴問題正在起訴離婚,處于分居狀態且沒有收入來自,需要獨自撫養孩子。她的父親、哥哥和妹妹因為身體疾病無法**工作,一家人只能依靠種地和養羊維持生計。母親在大棚幫工,每天能掙一百元工資,張女士則通過做手工活來補貼家用。她希望能夠拿到殘疾證,進入工廠工作以照顧家庭。
類似張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2023年5月,貴州一名右眼失明的女子發文維權,稱自己去辦理殘疾證時被告知不符合標準,因為她另一邊的眼睛還能看到。她表示,由于右眼看不見,很難找到工作,甚至在街上也會受到歧視。她呼吁能夠給予一些特殊對待,讓她們看到希望。輿論發酵后,貴州省殘聯回應已派人核實情況,并將對視力殘疾進行重新評定,同時調查當事人在工作中是否遭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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