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狂虧2265億元新臺幣,臺經濟主管部門被要求應檢討改善

臺當局“監委”賴振昌、田秋堇今天(17日)表示,臺電2022年度巨額虧損2265億元(新臺幣,下同),未有效向社會大眾反映供電成本及巨額虧損主因,實有怠失,臺監察機構函請臺電及臺經濟主管部門確實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臺電公司2022年度巨額虧損,主因為電力結構8成電源為火力,且97.3%發電燃料仰賴進口。受俄烏沖突爆發,國際燃料價格急劇飆升影響,致當年度發購電燃料成本大增為6166億元,是前一年2924億元兩倍以上。但臺電遲未實施標準成本制,未能透過標準設立與差異分析,公開損失所在、并追究差異原因,以致難以有效向社會大眾反映供電成本及巨額虧損主因,實有怠失。

兩名“監委”指出,電價費率調整依“法”需經審議會決議,考量對民生物價的沖擊,一向難以完全反映臺電公司售電成本。雖然這是公營事業負有承擔政策任務責任,但也導致臺電經營未符“公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的企業經營原則,引發外界質經營效能欠佳,傷害臺電基層員工辛勞付出,實有未妥。

兩名“監委”另指出,臺電公司重大投資資金需求多數仰賴舉債籌措,債務總額逐年攀升。2022年度負債比率94.52%,預計今年底負債比率達97.25%,財務狀況呈現持續惡化趨勢,利息費用居高不下。以2022年度利息費用205.78億元,換算平均每度供電需負擔0.0833元,約占售電價格2.7246元的3%,亟待臺經濟主管部門及臺電公司積極研謀有效改善財務結構對策。(海峽導報記者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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