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人喜歡騎行
但與此同時
不文明騎行帶來的矛盾糾紛
也時有發生
近日
上海一中院審理了一起
濱江道騎行中發生的碰撞事故
一名13歲男生逆向騎行
與對面的騎行者相撞
導致車輛受損
產生兩萬多元的高價賠償費用
孩子家長卻認為
“莫名其妙賠這么多,接受不了”
事故發生在去年5月,小于在父親的陪同下于浦東濱江騎行道騎共享單車,與對向行駛的隋先生交匯時,兩人避讓不及,車頭相撞。造成隋先生受傷、他的高價自行車受損。據悉,這輛自行車價值十幾萬,小于一方被要求賠償損失近3萬元。
如此高額的賠償金讓小于一家難以接受。
“隋先生騎行車速很快,我兒子也有嚇到,因為車燈一閃一閃的,他當即停車了,但對方沒有避讓,一下子撞過來了,我們確實有可能是越線了,但本身路很窄,賠那么多接受不了。”小于媽媽接受采訪時稱。
隋先生則表示,小于是逆向騎行,兩人即將相撞前小于欲往左側騎行(于先生的右側),隋先生此時如果往右側避讓和小于正好對上,而隋先生如往左側避讓則變成逆行,因此處于很難抉擇的狀態。
為什么賠償金如此之高?隋先生解釋道:“我的自行車后輪是碳纖維材質的,碎了之后一整個輪子就報廢了,兩個輪子在三四年前購入,價格5萬元左右。”
為什么一對輪子如此昂貴
價格竟要5萬元左右?
據了解,據悉,碳纖維自行車(Carbon Bike)主要是中高檔的競賽用自行車,作為新興材料,碳纖維主要應用于車架(碳架)、前叉、輪組(碳刀車圈)等。
碳纖維輪組具有極致輕量、高強度與剛性、更符合空氣動力學、看上去很酷的優點。但是也有價格昂貴、易損壞、不可修復等“缺點”。
隋先生認為,該事故是因小于逆行導致,因此小于一家應賠償近3萬元的車輛損失費及4千余元的醫療費等;而小于家長則堅稱隋先生騎行車速過快,車燈晃眼,作為成年人更應當注意減速避讓。
因爭議無法調和,隋先生將此事提交至法院處理。經過一審法院的評估,小于因逆向行駛應負主要責任,承擔60%的賠償責任;而隋先生因未能充分履行注意義務,承擔次要責任。鑒于隋先生在一審期間未對車輛進行修理,車輛損失費的具體金額需待實際產生修理費用后另行主張。據此,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小于家長賠償隋先生五千余元。
而后隋先生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并在二審提交29998元的維修支出證明。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小于逆行,違反一般通行規則,看到對向來車后未及時回到正確車道,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小于車前沒有車燈,隋先生的觀察能力受限,雙方接近后,隋先生已經做出避讓動作,但確實避無可避。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嚴佳維針對案件表示:“盡管該處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意義上的道路,但是還是受到一般通行規則以及該區域相關管理部門制定的規則的約束所以騎行者應當各行其道,遵守一半的通行規則,法律并沒有規定在本案事故情形下,成年人的注意義務要高于未成年人,實際上未成年人也好,成年人也好,雙方都要承擔相同的安全注意義務。”
最終法院認定小于在事故中存在過錯承擔全部責任由于隋先生自愿承擔20%責任綜合各種損失后法院判決小于家長最終共計賠償2.8萬余元
此事一經媒體報道網友們直接吵翻了有人說逆行全責,沒毛病!
還有人說孩子騎車逆行監護人也有責任!
但也有網友表示濱江道路上應注意車速這么貴的車,是不是該上個保險?
近期與高價自行車相關的賠償糾紛時有發生
5月7日,天津市南開區崔克自行車鞍山西道旗艦店門口,一男子停自行車時,碰倒一輛崔克P1幻彩虹定制涂裝自行車,車主與對方就維修問題難以協商,已走訴訟程序。
7月7日,武漢市東湖綠道,一名小男孩騎著共享單車與一位女士價值10萬元的競速自行車相撞,雙方均有輕微擦傷,考慮到自行車價格較高且有損壞,該女士報警處理。
還有騎友不慎碰倒了路邊一輛倚靠著的崔克單車,被車主以官方定損為依據,向其索賠38000元。
你在路上遇到過這樣的車嗎?
這事兒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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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意外事故,交通事故